关于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化规划咨询项目补遗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2-10       点击量:4496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对“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化规划咨询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JYN202011001)采购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本补遗书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招标文件第22页,“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中权重分为10分,“评分准则”未说明业绩数量和权重分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提供一I合格业绩,即可得权重分10分,请澄清。

答:见补遗部分

疑问2:招标文件第23页,“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限1人)情况”中,“评分准则”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15年或以上”,此证明材料是否可用“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证明,明细表中有员工所有月份的缴费明细,请澄清。

 答:可提供社保证明文件,如社保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工作年限,可提供毕业证书。

二、补遗部分

1. 评分细则综合实力部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专家评分

考察内容:投标人近3年(自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接过的信息化规划咨询类似项目

注:(1)一份合同只算一项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显示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签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判定是否得分,则按不得分处理。

更改为: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专家评分

考察内容:投标人近3年(自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接过的信息化规划咨询类似项目,提供1项得3分,2项得6分,3项得10分。

注:(1)一份合同只算一项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显示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签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专家无法判定是否得分,则按不得分处理。

  

2. 本项目述标顺序按递交标书先后顺序,述标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述标+答辩)。参加述标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请各投标人做好准备。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未发生改动,请投标人按照本补遗书及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