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 关于洞梓水库日常维护的答疑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2-03 点击量:2989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洞梓水库日常维护有关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
质疑:关于评分信息-综合实力部分-3、投标人获奖情况,该项目资格要求未限制门槛,且从评分信息的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3、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的得分角度看,都涉及了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行业,设置非常合理。但投标人获奖情况,要求获得过水利类(或市政类)的工程施工奖项,仅考察了施工奖项,设置不合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0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招标文件编制出现的负面示例。在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设置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得非法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建议删除工程施工奖项。
答复:同意修改。本项目详细评分细则-综合实力部分-3、投标人获奖情况修改如下:
行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规则 |
1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水利类(或市政类)的工程奖项: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100%分数,最高得100%分数。 (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得50%分数,最高得50%分数。 (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得25%分数,最高得25%分数。 以上奖项不累加,只考察最优奖项且只计算一次。最高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或项目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获奖证明材料须反映获奖单位、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3. 国家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奖项要求奖项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行政机关)或相应区域的行业协会(学会);市级奖项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相应市级行业协会(学会)。 |
除本公告中作出的相关修改之外,本项目其它内容不作调整。我司已重新编制招标文件(详情见附件:(修改后)洞梓水库日常维护SZDL2020335948.ZBS),请各投标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03日
电话:0755-28196180 邮 箱:master@ctdri.com 传真:(0755)28180568
版权所有: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粤ICP备09060646号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06号怡泰中心C座公路大厦 邮编:51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