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补遗通知是对“智能指纹枪弹柜管理设备项目(枪柜)”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JY201812001)采购文件的澄清补遗,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1、将采购文件第26页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的“投标产品或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修改为“1)投标的枪弹柜产品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关智能枪弹柜系统的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65分,本项满分1.25分。2)投标的枪弹柜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关智能枪柜系统的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65分,本项满分1.25分。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书),得1.25分。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获得“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或通过“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证书得0.65分,本项满分1.25分。注:以上几项累计计分,最多得5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评判的,不得分。”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截标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18年12月29日9:30,请投标人按照本补遗通知的内容准备投标文件。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
时 间: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