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采购招标补遗书(02)
作者: 发布于:2020-03-30 点击量:7359
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对210台新能源营运车辆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附件五《10米公交车技术标准与工艺要求响应情况》序号第66项:单台车辆动力电池组蓄电量≥300kWh,质保期内电池容量剩余率≥80%,并满足以下要求:
修改为:单台车辆动力电池组蓄电量≥249kWh,质保期内电池容量剩余率≥80%,并满足以下要求,
二、10米大巴《售后服务协议》第八条:车载调度终端售后条款第1、乙方提供车载调度终端及其相关附属系统设备5年的设备使用及故障维护服务。
修改为:1、乙方提供车载调度终端及其相关附属系统设备8年的设备使用及故障维护服务。
三、6米和8米中巴《售后服务协议》第八条:车载调度终端售后条款第1、乙方提供车载调度终端及其相关附属系统设备5年的设备使用及故障维护服务。
修改为:1、乙方提供车载调度终端及其相关附属系统设备5年+2年的设备使用及故障维护服务。
四、所有车型《公交车辆技术标准要求》1.11 整车电磁辐射、静磁场监测、电磁波监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需提供国家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修改为:1.11 整车电磁辐射、静磁场监测、电磁波监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承诺交车时提供国家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五、所有车型《公交车辆技术标准要求》1.7 整车高压电路电器插件触点(面)、动力电池系统、驱动电机、集成模块、充电口,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标准。
修改为:1.7 整车高压电路电器插件触点(面)、动力电池系统、驱动电机、集成模块、充电口,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标准(承诺交车时提供国家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招标人: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电话:0755-28196180 邮 箱:master@ctdri.com 传真:(0755)28180568
版权所有: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粤ICP备09060646号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06号怡泰中心C座公路大厦 邮编:51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