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 补遗书(02)

作者:       发布于:2019-03-26       点击量:2667

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

补遗书(02)

各投标人:

现将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第3.4投标人注册资金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注册资金进行评价: 1)注册资金≥20亿元,得3分;2)20亿元>注册资金≥10亿元,得2分;3)10亿元>注册资金,得1分。注: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进行判断,若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还须提供工商登记查询信息(或截图)复印件”。

本补遗书是对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由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