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 补遗书(02)
作者: 发布于:2019-03-26 点击量:2667
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
补遗书(02)
各投标人:
现将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第3.4投标人注册资金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注册资金进行评价: 1)注册资金≥20亿元,得3分;2)20亿元>注册资金≥10亿元,得2分;3)10亿元>注册资金,得1分。注: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进行判断,若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还须提供工商登记查询信息(或截图)复印件”。
本补遗书是对210辆新能源营运车辆(8米)采购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由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