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道路慢行系统提升总体规划答疑回复

作者:       发布于:2022-07-19       点击量:11085

南山区道路慢行系统提升总体规划

答疑回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DL202200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道路慢行系统提升总体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关于提问的回复)

问题1: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线上报名、交标等流程是否仅由牵头方使用密钥完成即可,不需要成员方的线上操作?

回复1:仅由牵头方使用密钥完成即可。

问题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是否能添加描述“代理人作出任何我公司放弃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应加盖我公司有效印章,方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回复2:上述内容投标人可以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约定。

问题3:若以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签署合同,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可否为联合体成员方?

回复3: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联合体牵头方。

问题4:本次招标内容为总体规划,不涉及后期施工,合同中关于“派驻人员”,“派驻费”等描述可否删去?

回复4:不删除,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

《招标文件》商务偏离表

条目

原条目

商务偏离意见

回复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三、项目需求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2)中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成果若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2)中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成果若达不到采购单位合同要求,采购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建议添加:

4对于采购方提出的每阶段服务成果的优化、完善性的修改意见或要求,中标方可配合修改,但次数不超过两次,中标方工作成果中存在错误或缺漏导致修改的除外。

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2.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需更换,需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

2.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需更换,需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但如中标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发生离职、生育或病假等超出中标方合理控制情形而不得不更换的除外;并在不影响项目履行的前提下以资质、经验不低于原项目人员的其他人员进行替换),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要求中标方承担实际损失

人员更换意见采纳,违约金修改意见不采纳。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作出任何我公司放弃权利或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应加盖我公司有效印章,方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上述内容投标人可以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约定。

 


 

问题6:

《技术咨询合同》商务偏离表

条目

原合同条目

商务偏离意见

回复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经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 确认的工作方案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补充协议或补充意见;

1.本合同书、经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确认的工作方案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补充协议或补充意见;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2.咨询内容:

建议添加:

(3)额外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6款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之外的服务。如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将提供额外服务,但甲方应当为该等额外服务向乙方支付额外费用。额外费用的标准由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额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范围变更。对工作成果进行重大修订,如该等修订:(1)不符合甲方先前做出的书面批准或指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对双方已经确定的设计方向或风格进行颠覆性修改、因预算的调整而必须进行的修订;(2)是乙方服务过程中,因适用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或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更,从而必须对工作内容或工作成果进行的修订;(3)因甲方未能按照符合原定项目进度安排的原因,或乙方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或(4)因政府审查意见对甲方提出新要求而导致设计变更的或工作成果已通过政府审批,甲方又提出新要求进行的修订;(5)由于本合同以外其他方在其履行服务中的错误或疏忽引起的。

 项目变更。提供由于本合同项目重要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要点、开发规模、开发定位、质量、业态、复杂性、分期(或分区)开发和/或项目进度等所需要的服务。

  如果由于甲方对约定的服务内容做出修改或变更要求、提供的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或者非乙方原因而造成乙方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工作成果时,甲方应当顺延乙方工作进度,并根据乙方实际进行的工作量增付额外费用。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3.咨询要求:

(6)乙方在提供服务之前,应针对招标文件、本合同及甲方对项目的要求,剖析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完成研究咨询任务的计划和策略,保证项目成果满足甲方需求、具备前瞻性。

3.咨询要求:

(6)乙方在提供服务之前,应针对招标文件、本合同及甲方对项目的要求,剖析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完成研究咨询任务的计划和策略,保证项目成果满足合同甲方需求、具备前瞻性。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7.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应成立 11 人以上的专门项目组(具体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负责项目咨询服务工作。项目组人员应相对稳定,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应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

(2)乙方应指派 1-2 名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常驻甲方提供现场服务。乙方更换常驻服务人员的,应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

7.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应成立 11 人以上的专门项目组(具体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负责项目咨询服务工作。项目组人员应相对稳定,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应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但如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发生离职、生育或病假等超出乙方合理控制情形而不得不更换的除外)

(2)乙方应指派 1-2 名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常驻甲方提供现场服务。乙方更换常驻服务人员的,应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但如乙方常驻服务人员发生离职、生育或病假等超出乙方合理控制情形而不得不更换的除外)

人员更换意见采纳(详见附件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第三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期限、进度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意见、缺陷修改、通过甲方验收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情况外,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期限不可以延长,以下为完成工作的具体阶段: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意见、缺陷修改、通过甲方验收等)。除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期限延长或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情况外,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期限不可以延长,以下为完成工作的具体阶段: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建议添加

4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当征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且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赶工费。有关赶工费金额,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五条  咨询报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期技术咨询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中期技术咨询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3)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成果并获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2.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期技术咨询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20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中期技术咨询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3)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成果并获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2.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

每次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除本条前款约定的内容以外,乙方还必须按照财政支付政策要求先提供当期应付款等额的合法发票在内的支付申请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款项。支付方式以深圳市最新财政支付政策为准。甲方有权在支付价款时直接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

2.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

次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除本条前款约定的内容以外,乙方还必须按照财政支付政策要求先提供当期应付款等额的合法发票在内的支付申请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款项。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需要提前向乙方提供开票信息。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要提前向乙方提供如下开票资料:可以证明甲方的一般纳税人身份的资料,以及甲方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信息等。甲方需保证开票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如果有更新,甲方需在开票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以邮寄的方式提供发票,甲方还需提供接收发票的联系人的详细地址和电话。乙方在寄送发票的邮件里提供签收单,甲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在该签收单上签收并邮寄给乙方。

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任何疑问和修改意见,需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不对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税抵扣。如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则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具发票遗失声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甲方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及付款凭证。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以深圳市最新财政支付政策为准。甲方有权在支付价款时直接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2.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

……甲方有权在支付价款时直接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

以上甲方支付时间是指甲方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或政策变动等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2.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

……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有权在支付价款时直接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

以上甲方支付时间是指甲方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或政策变动等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自逾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四十五】日的,自超出次日起,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3.乙方指定收款的账户信息如下:

……

乙方确保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账号发生错误、变更等情况,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账户信息付款的,视为乙方已收到相应支付款项。

3.乙方指定收款的账户信息如下:

……

乙方确保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账号发生错误、变更等情况,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账户信息付款的,视为乙方已收到相应支付款项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对乙方项目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收到要求后5日内无条件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条件不应低于更换前。

3.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项目服务人员不满合同要求时,可以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收到要求后5日内无条件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条件不应低于更换前。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成果文件进行调整、优化,乙方应予以满足。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成果文件进行调整、优化,乙方应予以满足。对于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专家评审会提出的每阶段服务成果的优化、完善性的修改意见或要求,乙方可配合修改,但次数不超过【两】次,乙方工作成果中存在错误或缺漏导致修改的除外。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5.甲方有权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将审查和征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

5.甲方有权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将审查和征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或修改后的成果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明确具体的书面修改要求和修改意见(以下简称“书面意见”),甲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甲方直接通知乙方开始下阶段服务工作的,视为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提交的阶段工作成果或修改后的成果。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通过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组织的各项审查和验收,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通过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组织的各项审查和验收,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专家评审费金额不超过3000元,且甲方需要配合乙方提供专家签到表、专家评审意见、确认函等符合乙方公司合规政策的证明文件。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6.……如发生第三人以甲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事项侵权为由与甲方发生纠纷,使甲方名誉受损害或向甲方索赔的,或对甲方使用相关成果造成妨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6.……如发生第三人以甲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事项侵权为由与甲方发生纠纷,使甲方名誉受损害或向甲方索赔的,或对甲方使用相关成果造成妨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或分包任何第三方。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或分包任何第三方(但动画、多媒体、效果图、模型等工作除外)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七条  保密义务

4.泄密责任:

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20%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损失超出上述数额的,乙方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乙方因泄密取得的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

4.泄密责任:

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20%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赔偿实际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损失超出上述数额的,乙方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乙方因泄密取得的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乙方履行本合同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乙方履行本合同形成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合同全部价款后,甲方所有(乙方保留署名权)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合同全部价款后,甲方所有。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其因此取得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其因此取得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十条  成果验收

(二)最终成果验收

3.验收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工作方案的约定,能够满足甲方需求。

3.验收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工作方案的约定,能够满足甲方合同需求。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延误1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此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及费用。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等原因造成甲方支付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延误1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此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及费用。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等原因造成甲方支付迟延的,自逾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超过【四十五】日的,自超出次日起,甲方应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工期予以顺延。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2.乙方逾期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成果或逾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成果或逾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当期应收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且总额不超过当期应收价款的【10】%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逾期超过 30 天(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3.乙方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任意一阶段审查或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工作,未如期完成修改完善并通过甲方审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任意一阶段审查或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经【两】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审查或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完善工作,未如期完成修改完善并通过甲方审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4.乙方擅自更换项目服务人员或不按甲方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发生3次以上(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擅自更换项目服务人员或不按甲方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的除因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发生离职、生育或病假等超出乙方合理控制情形而不得不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改正,乙方应当配合。发生3次以上(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人员更换意见采纳,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附件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配套、后期等服务的,每发生一起,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寻求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予以承担。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配套、后期等服务的,每发生一起,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经书面警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能守约的,甲方有权寻求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予以承担。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6.乙方应保证所调查和统计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客观,乙方经调研形成的相关报告及建议应当真实、准确、合法、合理、可行,如乙方调查统计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存在错误、抄袭、伪造或较为严重的遗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其他后果的,乙方还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应保证所调查和统计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客观,乙方经调研形成的相关报告及建议应当真实、准确、合法、合理、可行,如乙方调查统计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存在错误、抄袭、伪造或较为严重的遗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其他后果的,乙方还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但动画、多媒体、效果图、模型等工作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8.没有发生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乙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本条款不视为赋予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机构改革、履职要求、产权变更、形势变更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经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这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进行结算,此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8.没有发生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乙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赔偿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实际损失。本条款不视为赋予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机构改革、履职要求、产权变更、形势变更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非可归责于合同任一方的原因,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经甲方提前310天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这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进行结算,此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具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要求的相应资质,安排具有相应履行资质的人员向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具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要求的相应资质,安排具有相应履行资质的人员向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除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和补救,并按照合同总价款5%每次的标准计扣违约金。乙方未改正至甲方满意或累计3次以上(含本数)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10.除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和补救,并按照合同总价款5%每次的标准计扣违约金。乙方未改正至甲方满意累计3次以上(含本数)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11.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违约金的,还应承担补足责任。

11.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违约金的,还应承担补足责任。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13.任何情况下,本合同终止、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的,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交付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数据和信息资料。

13.任何情况下,本合同终止、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的,在甲方结清费用后,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交付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数据和信息资料。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1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收到款项后,结合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合同解除影响甲方实现合同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结算,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费用。

1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但甲方已确认的成果对应的费用,乙方有权不予退还)收到款项后,结合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合同解除影响甲方实现合同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结算,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费用。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15.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执行费、鉴定费、交通费等损失。

15.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违约一方甲方守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执行费、鉴定费、交通费等损失。但是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额总额在任何情况下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为限。

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合同自有效期届满之日或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较早者为准)终止

 

不采,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07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系统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请各投标人根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及时做好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工0755-2680997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石云路16号

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工0755—25193582;冯工0755—25193591

传真:0755—2519359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77号(粤通办公楼五楼503室)

Email:819144532@qq.com

3.技术支持:0755-86500013,0755-86500023

 

       

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