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客运港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11-20       点击量:3028

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客运港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客运港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提出构筑休闲湾区,探索开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线。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构筑休闲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探索开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线。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该项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要推进深莞惠联动发展,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

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城市定位提升,亟需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相匹配的对外通道体系。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纲要)》,作为深圳市的一个经济功能区,合作区承担“区域协调、合作示范、自主创新”的重要使命,发展定位提升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市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规划》提出要构建便捷高效交通网,构筑深圳向东辐射粤东沿海经济带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小漠客运港和鲘门客运港,开通水上客运航线,加强与深圳、香港及粤东沿海城镇的联系。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部署,按照合作区的发展定位,完善合作区海上旅游交通体系,加快推进鲘门客运港的建设,开通至大湾区和汕尾、汕头等粤东沿海地区的海上旅游客运航线,促进合作区滨海旅游业的发展,共建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有必要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客运港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研究意义

本规划是确定鲘门客运港选址和建设规模、指导后续工程设计和建设的重要依据。在与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协调的基础上,对合作区岸线利用现状和自然条件现状,水上旅游客运航线需求,性质与功能定位进行分析,对鲘门客运港的岸线、水陆域布置和配套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并提出分期实施方案,为后续工程的设计建设提供规划指导依据,为尽早开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线打下重要基础。力争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的重要交通枢纽。研究鲘门客运港在后期满足水上客运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与城市交通轨道规划无缝衔接,引领合作区旅游发展,促进合作区成为世界级旅游胜地。

(三)工作目标

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东部门户、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中心、深圳自主创新拓展区、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城市定位等对合作区开展滨海旅游和水上旅游客运的发展要求;分析合作区开展水上旅游客运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从落实国家战略要求和支撑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出发,提出鲘门客运港的功能定位、发展模式、岸线利用、水陆域布置、配套设施等规划方案和分期实施方案。

(四)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合作区全域,总陆域面积468.3km2,自然海岸线42.5km。重点研究范围为鲘门片区岸线及对应的水陆域。

研究年限为2019~2035年,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

(五)成果内容及要求

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合作区上层次规划为总体指导,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东部综合交通枢纽为目标,提出鲘门客运港的建设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合作区岸线利用现状评价和相关规划分析

通过对合作区(重点鲘门)海岸线利用现状和自然条件调查分析,对城市、海洋、综合交通、旅游、土地、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分析,为鲘门客运港的选址评价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2.性质和功能定位分析

根据宏观环境和相关规划分析,明确鲘门客运港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目标等。鲘门客运港应具备停靠旅游客运船、游艇、工作船、邮轮(远期预留)等功能。

3.市场需求及船型预测

结合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规划、发展条件、发展趋势,深圳、惠州、汕尾等周边城市水上客运港发展现状和规划,研究区域间和区域内海上旅游客运航线开辟的可行性和航线方案,对不同航线旅游客运需求、公共游艇消费需求进行预测,对旅游客运船、游艇的到港船型进行经济性论证,确定泊位合理等级。

4.岸线利用规划和港口总体布置规划

根据客运需求和到港船型预测、岸线资源条件,提出客运港岸线利用规划。确定客运港主要功能区划、泊位类型和数量、其它控制指标;提出规划区域水、陆域总平面布置方案,划定水陆域界限。

5.配套设施规划

对客运港的集疏运交通、供电、给排水及消防、通信信息、环境保护、安全监督、支持系统等配套设施进行详细规划。

6.实施方案和建设运营模式

根据开发建设条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出近期、中期和远期客运港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时间、建设规模、投资匡算等),为后续政府部门招商引资提供依据。

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发展经验,对客运港的行业管理与行政许可、建设运营模式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港城融合”发展模式,特别是与城市交通轨道规划时限无缝衔接。提出客运港促进合作区旅游发展,与合作区未来发展成为世界级旅游胜地目的相配套的相关建议。

(六)成果形式

本项目的最终成果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客运港规划》文本、图册、演示PPT及成果电子版。

(七)成果提交

成果及提交时间安排如下:

1.初期成果:从合同签订日期后1个月内提交初期成果。

2.中期成果:从合同签订日期后2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

3.终期成果:从合同签订日期后3个月内提交终期成果。

表1          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工作成果

会议安排

前期调研

对岸线和码头自然条件、政府部门、潜在码头建设运营商和客船公司进行调研和资料收集

10

调研大纲及调研报告

向交通局汇报

相关规划和政策分析

对相关规划和政策进行解读分析和有效衔接

5

规划政策解读,明确功能定位

向交通局汇报

市场需求  预测

对鲘门客运港的客运需求和到港船型进行预测

15

客运需求和船型预测专题报告

向交通局汇报

规划初步 成果

水陆域布置和配套设施规划初步成果

20

规划初步成果

向交通局汇报

中期成果及修改完善

征求合作区交通局、相关政府部门和主要码头公司、船公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5

中期成果

向交通局汇报,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最终成果

提交送审稿,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成果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15

最终成果

召开专家评审会,上报规划审批部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扫描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上三项内容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在自然资源部出台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等要求之前,原城乡规划资质视为继续有效);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将报价单及附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2802421206@qq.com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不作为采购方式。

(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tdri.com),在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一)询价平台机构

单位: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06号公路大厦

邮编:518003

固话:0755-25193573

(二)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4号楼

项目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17370457049

(三)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

附件.doc